法学前沿研究

《人民司法》:涉案关系人供述证明力之证据补强

涉案关系人的供述本质上属于口供,仅凭涉案关系人的供述不能定案,涉案关系人供述的证明力需要其他证据补强。...

“名为实为”规则:一个名实不符的裁判规则

“名为实为”规则有两种形式,一是事实认定上的“名为实为”,二是裁判处理上的“名为实为”。...

陈瑞华:阅卷的艺术

阅卷是律师进行辩护准备的重要工作,也是律师了解公诉方证据体系、形成质证意见和辩护思路的直接依据。一份专业化的阅卷摘要,是阅卷工作的主要结晶。...

最高检发布《人民检察院羁押听证办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规范开展人民检察院羁押审查工作,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人民检察院羁押听证办法》。...

“两卡”案件法律适用若干疑难问题解析

随着“断卡”行动的深入开展,司法机关正在办理大量“两卡”(信用卡、电话卡)案件,不断涌现的法律适用问题正亟需解决。笔者结合刑法理论和办案实践,对若干疑难问题进行解析,提出了明确意见,以期对案件办理提供有益参考。...

全国首例!新浪微博被蚁坊公司起诉数据垄断

在反垄断监管措施日趋严厉和平台数据竞争白热化的大背景下,互联网社交媒体平台新浪微博也遭到了反垄断的诉讼。...

认真对待“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

美国庭审法院往往不会向陪审团充分解释什么是排除合理怀疑证明标准,上诉法院有时也不能充分保证这一标准得到遵守。向陪审员解释合理怀疑标准意味着近乎确信被告人有罪的最有效方式应当是给出如下指示:“要想证明至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度,需要一系列证据,这些证据的说服力让你对被告人有罪达到很高程度的确信。衡量这种确信程度的一种方法就是:如果确信的范围是从0到100,那么至少要达到95,才能满足排除合理怀疑。...

李立新 刘晨:“数据权”的法律证成及行使边界

数据权利面临诸多法律困境,但都能够予以纾解。数据是一种重要的利益,基于数据利益的独立性、权利保护模式的优越性以及域外数据权利保护的经验性,数据宜从“利益”迈向“权利”,实现数据利益的权利化。在权利保护路径方面,学界存在“绝对权说”“数据权说”“知识产权说”“权利(力)体系说”之分歧,但这些学说均存在一定的缺陷,宜采修正的“数据权说”,将个人数据利益归于个人,大数据之利益归于企业。“数据权”的权利客体是数据信息,个人对数据信息享有专属访问权等多项具体权利,企业对数据信息享有数据资产权和数据经营权。“数据权”兼...

自然人取得借贷利息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百余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十二条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取得利息收入6,047,463.52 元,其中,2018年5月取得利息收入1,491,463.52元 ,2018年10月取得利息收入4,556,000.00 元 。经计算,应补缴增值税176,139.71 元(何博士注:自然人提供贷款服务适用征收率为3%)...

最高院:基于“股权让与担保”的履行而由债权人实际控制标的公司且经营多年的还能被认定为流质吗?

因股权本身兼具财产权和成员权的双重属性,所以“股权让与担保”中的合同权利义务分配以及基于公司法相关规定的股东权利义务内容,均存在一定的特殊性、多样性。案涉股权已经登记在原债权人名下且其已经实际取得公司经营管理权,并对标的公司的工程项目进行投资开发,这与股权让与担保中股权系“形式转让”且该转让以担保债权实现为目的有所不同;应认定双方为股权转让的前提下,理解为股权抵债权中对股权价值的进一步明确,而非股权质押担保中的流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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